假设我们基于种种的理由,已经想清楚了希望去一个外国居住地生活,或者希望有一个外国居住地作为人生备用方案 Plan B。那么移民移居的项目如何选择就是本文要讨论的重点。
什么是外国身份
先普及一下几个概念:临时/短期逗留权、短期居留权、长期居留权、国籍。
临时/短期逗留权一般指以游客或者商务会议等身份短期访问,短则十来天,长一点的几个月,这种其实不是移民。而且这种签证签发的时候,一般不允许我们有移民倾向,换句话说你确实是短期去一趟,没打算赖着不走。
下面的三种都是移民相关的,我们可以统称为在外国的“身份”。
- 短期居留权一般是指获得某个国家签发的工作或者投资或者其他签证(姑且理解为带时效的居住证),可以合法居留,但签证只包含一定时间譬如一年或者两年、三年,到期后要申请续签的,除非后续申请到了长期居留权。
- 长期居留权通常为十年以上,甚至为永久居留权,简称永居(日本称永驻)或者绿卡(但不一定是绿颜色哦)。这种福利待遇一般就跟公民无异,唯一缺少的就是没有投票的政治权利。当然永居在少数情况下也存在被剥夺的可能,而国籍多数情况下没这种顾虑。永居并不是成为这个国家公民,所以从国籍上来说你还是原来的国籍。
- 国籍则是指成为一个国家的公民,享受作为该国公民的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有的国家允许多重国籍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数英联邦国家,有的国家默认多重国籍如美国,有的国家不承认多重国籍如日本、新加坡、德国、中国,这些国家往往在你入籍的时候需要提供放弃原有国籍的证明并剪掉你的原有护照。在实践中,也有人虽然为某个不承认多重国籍的国家的公民,但事实上后取得并拥有其他国家国籍的情况,这方面是有一些护照使用方面的小技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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